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哪些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主要在少数民族人居住比较多的地方设立,自治区主有新疆,内蒙,西藏,宁夏等。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哪些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盟)、自治县(旗)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以及民族乡。

民族自治地方是指一个或多个少数民族在其聚居地方依法实行区域自治的行政区域。我国《宪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划分三级行政地位的主要依据是少数民族聚居区人口的多少、区域面积的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