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票不能抵扣的四大类项目(专票不能抵扣的类型)

增值税不仅是价外税,也是环节税。环环相扣,避免了企业重复缴纳增值税。但是,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有条件扣除的,即当企业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异常损失购买货物和房地产、贷款服务等四类项目时,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从销项税中扣除。

1、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房地产,用于简单的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企业取得的增值税扣除凭证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项目。销项税不能扣除的原因是增值税扣除链中断,即增值税扣除环节结束,企业需要承担这部分增值税,扣除的进项税需要转出进项税。

例如,企业购买一批原材料,原计划用于产品生产,但部分原材料用于企业食堂改造,不得扣除中途改变原材料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购买货物、相关劳务、运输服务的异常损失,以及购买货物、劳务、运输服务所消耗的产品、成品。企业的异常损失是由于企业内部管理不善造成的货物被盗、丢失、发霉、变质等损坏,以及因违法违规造成的货物被依法没收、销毁。这些异常损失是由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只能由企业承担,不得扣除增值税进项税。扣除增值税进项税的,应当转出进项税。

三、非正常损失的房地产,房地产消耗的购买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以及在建房地产项目消耗的购买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在建房地产项目包括企业新建、改建、扩建、维修、装修房地产。

企业发生的房地产异常损失,也是由于企业内部管理问题造成的房地产损坏,非法建筑依法拆除。例如,施工过程中由于建筑材料储存不当、雨水湿造成的材料损失,这部分异常损失是由企业自身的管理问题造成的,其增值税进项税不得从销项税中扣除。如果已经扣除,则需要转移进项税。

四、购买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贷款服务进项税不得扣除,即企业贷款支付贷款利息支出进项税不得扣除,是因为存款利息不征收增值税,所以根据增值税“道扣除”原则,上一个环节不征收增值税,下一个环节不能扣除进项税,因此企业支付贷款利息支出进项税不得扣除销项税。

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的主要对象是个人。事实上,由于一般纳税人购买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很难确定接受服务的对象是企业还是个人。例如,企业主宴会的消费支出和餐饮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扣除,因为很难确定是私人消费还是公共消费。

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涉及简单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异常损失的购买货物和房地产, 购买业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不得扣除进项税额,企业需要在检查认证平台上选择“不扣除发票”,企业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认证的,企业需转出进项税 。

简而言之,进项税四类不能扣除,用于简单的税收计算方法、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异常损失的购买货物及相关劳务、交通服务;异常损失的房地产及其购买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